條款及細則

承運契約

發運人或閣下和本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承認以下各項條款,作為共同遵守,並且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閣下自下訂單及/或支付運費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約之條款。

  1. 發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 於另類吸煙産品轉運監管計劃下的貨櫃只可運送另類吸煙產品,不可以與其他類型的貨物混合裝載,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只包含另類吸煙產品,並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夠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本公司即承運人對下列物品拒絕承運:
      • 受到香港海關進口管制及澳門海關的禁運物品,如食物及中藥材等;
      • 內含有尼古丁成份產品 (根據香港法定條例,如產品內含有尼古丁成份(即煙油/煙彈)必須提供有效轉口證才可經另類吸煙産品轉運監管計劃轉運至外地,如未能提供有效轉口證件本公司拒絕承運。)
      • 不符合《香港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貨品;
      • 易燃、易腐爛或具毒性、爆炸性、殺傷性、腐蝕性或氧化的及放射性之危險品;
      • 毒品或吸毒之相關器具;
      • 一切粉末、液體、氣體物品及(含敏感內容)光碟;
      • 妨害風化之圖書、照片、雕塑品或器具;
      • 侵犯商標、著作權或智慧財產權之物品;
      • 非正品/仿單的貨品;(如客人所寄的非正品或仿單的貨品,不論貨品寄失與否,本公司一律不會作出賠償);
      • 懷疑是品牌非正品的貨品。如說明是正品,但價錢是不合理地低的貨品;
      • 貨幣、增值稅發票、其他稅票或有價證券、金銀財寶、古董、貴重金屬;
      • 動物、植物或種子;
      • 具通信性質之信函;
      • 外貿餘單的貨品;
      • 需要冷藏之貨品;
      • 所有藥物、藥丸;
      • 酒類或酒精;
      • 已開封的刀;
      • 槍型玩具及用品;
      • 加工或未加工之食品;
      • 礦石或裝飾用石頭
      • 頭盔、雨傘、旗幟、旗桿、宣傳橫幅、無人機、手套、口罩、面具、毛巾、黑色T-shirt、棍棒、鋼管、熒光棒、激光筆、手電筒、喇叭、知名品牌鞋履等等敏感物品
      一旦違反,發運人或閣下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保留追究因客戶寄非另類吸煙産品、違禁品及提供不正確文件而導致海關扣押其他貨物的賠償、費用及導致本公司另類吸煙産品轉運監管計劃登記營運人身份受影響而產生的所有損失的權利。
    2. 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本公司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於另類吸煙産品轉運監管計劃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名稱及價值,以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
    3. 發運人或閣下承諾在提交貨物之前,應書面通知本公司貨物的任何特殊性質需要特殊或特定處理、預防或注意。
    4. 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提交的貨物應在指定時間內按照公司事先約定的數量、包裝和條件提交至本公司指定的提交地點。
    5. 發運人或閣下提供給本公司的貨物詳情是完整、準確的,包括所有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海關、領事和其他目的)完成相關指示和所需的所有必要數據和信息有效、合法、安全地提供服務。
    6. 發運人或閣下保證在不影響上述3. 或4. 的情況下,與貨物有關的所有信息都是完整、準確和真實的,並且在所有方面都符合所有適用法律、規則和條例規定的貨物申報要求。
    7. 發運人或閣下保證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聲明、申請、證書、執照、確認書、發票和裝箱單,應及時提供給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員。
    8. 發運人或閣下保證貨物已按照任何法定法規或官方或公認的標准或要求進行適當、安全和充分的包裝和準備(包括適當的標籤和標記),並且此類包裝和準備適用於影響貨物的所有操作尤其要承受處理、儲存和運輸的一般風險。
    9. 發運人或閣下保證已對貨物進行適當和充分的檢查或檢查,並已按照所有適用的法規或與貨物安全或完整性相關的官方或公認標准或要求採取所有步驟。
    10. 發運人或閣下保證已遵守與貨物有關的所有法律和法規,尤其是關於貨物的性質、條件、包裝、標籤、標記、描述、處理、儲存和運輸。如貨物內含有電池,發運人或閣下/其委託的代理人必須根據民航處指引做好外箱包裝及貼上指定電池標籤,如因外箱包裝及電池標籤問題影響貨運站正常收貨程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需由發運人或閣下/其委託的代理人承擔。根據空運條例,如貨物帶有空運禁運品並沒有相關指定文件或/及適當的包裝,貨運站有權拒絕收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需由發運人或閣下/其委託的代理人承擔。
    11. 客戶應遵守公司或代表其的人員或其分包商不時規定的操作程序。
    12. 發運人或閣下/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交來本公司指定的提交地點時:
      1. 貨物已妥善且合格地裝入/裝上運輸單元;
      2. 貨物適合在所使用的運輸單元內/在其上處理或運輸;和
      3. 運輸單元處於合適的狀態可以將裝在其中或上面的貨物運送到預定的目的地。
    13.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運價及相關的國內出口報關、入倉登記費、中港運費及倉庫操作、到要求提貨點取貨運送、重新包裝、銷毀、因空運禁運品、因外箱包裝及電池標籤問題而產生額外貨運站費用等等。
    14. 閣下的貨件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又或者因貨件包裝不當或貨件本身等種種因素,而引致其它貨件的污染或損毀,本公司有權追究發運人或閣下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15. 本公司不接受易碎品,如有此類物品運送中發生的任何情況,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16. 本公司對到付款之貨件一律拒收。
    17. 本公司絕不簽收任何沒有指定入倉號碼的貨件。
    18. 如本公司內地倉庫收到被例為禁運物的貨件,客戶可選擇 1)直接於本公司倉棄件,或者 2)客戶自行通知發運人/其委託的代理人在貨件到本公司倉庫後14天內,由發運人/其委託的代理人安排運輸到本公司內地倉庫回收貨件,所有產生之回收貨件運費由客人與發運人/其委託的代理人自行處理,本公司不會代付。如禁運物被發現後超出14天仍未安排回收,本公司倉庫會將禁運件直接棄件處理,而不作另行通知。
    19. 所有貨件將會以實際重量跟體積重量作比較,用較重者來計算運費。
      體積重量(KG) = 長度(L)(cm) x 寬度(W)(cm) x 高度(H)(cm) / 6000
      貨件的量度方法是量度貨件長、寬、高三邊最長的位置。
    20. 如對運費及其他收費項目有任何異議,本公司保留最終裁決權。
    21. 發運人或閣下向本公司提交預約訂單的另類吸煙産品必須是已預約香港機場飛機艙位並持有空提單。發運人或閣下知悉根據香港法例規定,經『指明聯運轉運貨物計劃』所運送的另類吸煙產品一經報關運抵香港後,只能在香港指定禁區位置等候航班轉運離港,是絕不可能以空運以外的形式離開機場禁區範圍及不可原路退回國內。如遇航班取消/延誤及其他不明因素所影響導致經『指明聯運轉運貨物計劃』所運送的另類吸煙產品不能轉運離港,最終選擇只能在香港指定禁區位置銷毀 (銷毀程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需由付運人承擔)而不能退回。
  2. 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 本公司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以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物 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2. 經本公司貨運倉庫委託發運的物品均會被隨機抽樣調查,或發現物品不符合「承運契約條款」 要求,本公司將拒絕承運。如於倉庫發現貨件外包裝有破損或入庫後出現滲漏等情況,本公司有權打開貨件外包裝查看入面產品情況,以確保貨件能否繼續符合承運要求。
    3. 本公司之工作人員有權查看貨件,在確認貨件中沒有違禁品的情況下,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方可安排運送貨件。
  3. 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1.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並保留對發貨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的索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2. 貨件如於到達本公司內地倉庫/指定收貨地址超過3天後取消訂單要求退貨的話需繳款倉存費用港幣0.1元/KG/天,如貨件最終到倉超/指定收貨地址超過30天後沒有安排寄出一律當作廢件論,由本公司自行處理,擁有者不得異議。
  4. 免責條款
    1. 本公司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爭、暴亂、內亂、罷工、停工或限制勞工、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風暴、颱風、火災、水災、爆炸、核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盜竊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本公司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均不負任何責任。
    2. 本公司對於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 本公司不對因以下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或任何事項承擔責任:
      1. 客戶或所有者或代表客戶或所有者的任何人(公司除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
      2. 遵守客戶或所有者或代表客戶或所有者發出的指示;
      3. 貨物的包裝、標記、標籤和/或編號不充分(除非由公司故意疏忽或故意違約造成);
      4. 由客戶或所有者或任何人(公司除外)處理、裝載、積載、卸載貨物;
      5. 貨物的固有缺點或缺陷;
      6. 本公司無法避免的任何原因或事件以及公司無法通過合理努力避免的後果;
      7. 本公司無法合理預見其後果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
      8. 遵守任何有權發出指示的人的指示;
      9. 在提供服務期間拯救或試圖拯救生命;
      10. 本公司、其僱員、代理人或分包商無法控制的任何事項。
      11.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所委託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危險品。
      12. 由發運人或閣下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4. 由於本公司的物流服務是以收到貨件時的包裝為基礎,故如因貨件本身包裝不妥善、沒有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或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沒有加以向本公司標明,其破損及所生之責任由發運人或閣下自行負責。
    5. 為保障客戶權益,除應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的要求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隨機抽樣調查外,本公司國內倉庫為客戶簽收貨件時,不會替客戶拆開貨件包裝進行物品數量查核或品質檢驗。本公司對於物品數量、物品包含性質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 貨件通關如遇關口查車,因查車非本公司可控制的因素,本公司不承擔由查車導致延誤的責任。
    7. 如因清關延誤或被海關充公沒收的貨品,本公司不會退回運費,亦不承擔其相關損失。
    8. 本公司將按照其正常運送標準以合理的努力派送快件,但這些標準並不具有約束力,也不構成本公司與發運人/閣下之間的合同的一部分。本公司不對由運輸延誤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5. 失件處理
    1. 如遇有貨件遺失,請電郵至info@e-cigarette.com.hk查證,如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賠償金額最高為中港運費三倍,賠償上限為港幣500元。
    2. 保障範圍只包括本公司內地倉庫地址或內地指定收貨地址至香港機場指定禁區範圍。
    3. 不包括國內寄送至內地倉庫地址或內地指定收貨地址及不包括離開香港機場指定禁區範圍後的範圍。
    4. 如非上述狀況,請電郵申請至info@e-cigarette.com.hk,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金額最高為中港運費三倍,賠償上限為港幣500元。
      由於本公司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因此,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
    5. 任何索賠必須於貨到香港機場指定禁區範圍48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電郵地址info@e-cigarette.com.hk申報。
      1. 本公司內地倉庫地址或內地指定收貨地址簽收單
      2. 相關貨物的發票
      3. 發現貨件遺失時外包裝照片
      4. 客戶聯絡電話
    6.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7.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6. 破損處理
    1. 客戶有義務與發貨人具有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之貨品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的箱子或外包裝應與貨件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體;如有多個內容物時,內容物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2. 如托運之貨件為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等易碎物品或容易摺曲之貨品,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1. 良好的外包裝:確保運送物品適當地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以保護它於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釘上,以確保外箱可承受一定的壓力。
      2.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加墊,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3. 內外包裝必須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4.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用中文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品,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標籤。
      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3. 保障範圍只包括本公司內地倉庫地址或內地指定收貨地址至香港機場指定禁區範圍。
    4. 不包括國內寄送至內地倉庫地址或內地指定收貨地址及不包括離開香港機場指定禁區範圍後的範圍。
    5. 如非上述狀況,請電郵申請至info@e-cigarette.com.hk,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金額最高為中港運費三倍,賠償上限為港幣500元。
      由於本公司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因此,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
    6. 任何索賠必須於貨到香港機場指定禁區範圍48小時內,以電郵形式發送以下資料至本公司的電郵地址info@e-cigarette.com.hk申報。
      1. 本公司內地倉庫地址或內地指定收貨地址簽收單
      2. 相關貨物的發票
      3. 發現貨件破損時外包裝照片
      4. 破損貨件的照片
      5. 客戶聯絡電話
    7.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8.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7. 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1. 本條款及其適用的任何合同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 因此條款産生的任何爭議,包括條款的存在、效力、解釋、執行、違約或終止,以及任何因此産生非合意義務爭議,將送交仲裁,並仲裁解决爭議。仲裁院爲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仲裁通知遞交後,依HKIAC 管理仲裁規則執行。
    3. 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款的任何細則內容無效或不合法,則不得影響本條款的其他細則內容。
    4. 客戶(為自己和所有者)和公司特此不可撤銷地服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專屬管轄權,前提是公司還可以在任何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對客戶或所有者提起任何法律訴訟,公司在任何一個或多個司法管轄區提起的訴訟不應排除其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提起的法律訴訟,無論是否同時進行。
    5. 在不損害公司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如果客戶(或所有者)對公司提起任何違反第七段第4條的訴訟,客戶和所有者應賠償公司由此產生的所有後果,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支付的法律費用和開支。